本报讯 22岁的黎玲(化名)17岁时经友人介绍从粤西来到清远打工,期间认识了一名本地男子敖海(化名)并很快同居生子,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。没想到儿子出生才八个月,敖海竟和另外一个女人结了婚,几经思想挣扎,她最终还是留下来带孩子。四年后黎玲再度怀孕,因身体原因不能堕胎而生下一女婴。五年来,黎玲和两个孩子住在敖海租的房子里清贫度日,敖海极少回来与黎玲过年过节,只是不定时给点生活费,婆婆和叔子也对黎玲冷漠有加。为了帮补家用,黎玲有时还得做点地摊小买卖,苦苦拉扯两个幼儿。随着子女的日渐长大,黎玲越来越感到生活的沉重。 对此法律界有关人士表示,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,男方不属于重婚罪,但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若女方胜诉后,法院根据当地居民月平均生活标准,要求男方每月承担女方抚养小孩的生活费、教育费等直至能够独立生活。 杨多彩 电话:5810475 |